辽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实施整体下调

2026-03-03 10:43: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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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实施整体下调。

  据了解,此次调整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通知》明确,调整后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险业等行业由0.3%降至0.2%;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等行业由0.6%降至0.4%;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行业由0.9%降至0.7%;农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由1.1%降至0.9%;林业、道路运输业等行业由1.4%降至1.1%;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由1.7%降至1.3%;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其他矿业等行业由2.0%降至1.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行业由2.3%降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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