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实施

2025-12-25 10:52:5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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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妇女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有关情况。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共七章三十五条,呈现四方面特点:

  拓展保护范畴,彰显法治温度。《条例》明确将家庭暴力细化为身体伤害、精神侵害、性侵害、经济侵害等六类具体行为,让法律界定更清晰、家庭暴力更易认定。

  聚焦痛点难题,强化实用导向。《条例》针对受害者“求助无门”,建立首接工作制,明确首个接收求助的单位必须及时处置、全程跟踪;针对维权成本高,规定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申请法律援助,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受害人减免费用;针对告诫书执行不力,增设共同查访、单独查访机制,确保告诫效果落地。

  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条例》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社会协同”的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构建起覆盖预防、发现、处置、救助全链条的工作体系。

  细化处置流程,提升执行效能。《条例》还对家庭暴力处置与保护制度作出全面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公安机关接处警、告诫书出具与送交、后续查访等环节均有明确规范,确保干预处置及时高效;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审查时限、证明材料要求及执行措施进一步优化,特别明确特殊群体代为申请的情形,强化司法救济的强制性与及时性,推动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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