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总工会数据中心开发建设工作需要,现就省总工会有关建设造价评审服务集中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总工会数据中心建设造价评审服务机构采购。
2.实施地点: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3.项目工期: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招标内容:对咨询设计公司编制的方案、工程清单及资金概算等进行评审,编制准确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测算、评审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等;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增减建设项目及相应预算资金时,提供专业造价评审意见;其他省总工会需要的相关咨询服务。
二、竞标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有专业注册造价师,有能力承揽本项目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因建设投资资金暂未正式确定,故本次招标按照收费比例报价(建设资金总额按人民币2千万元预估),报价不得超过0.2%(含)。
三、投标要求
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26日17时前到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1108房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所需材料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成立时间、所属性质(国企、民营、外资等)、集团母公司(如有)、注册资金等;
2.本公告“二、竞标条件”第1、2、3、4项所列相关资质、条件的证书、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10个以内近三年的业绩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政府采购(含为工会组织服务)项目、中标合同金额等。
4.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
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原件除外),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密封报送。
四、有关说明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最终确定一家中标机构;
2.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商建鹏
联系电话:024-22581021
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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